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本市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沪财外经[1996]48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外税分局,市财税一、二、三、四分局,浦东新区财税局:
  为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基础工作,现结合财政部《关于企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工交司1996年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财务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和本市实际情况,提出本市工作的意见如下:
  一、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当前形势的需要,也是财政、税务部门的职责。各财政、税务部门应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做好这项工作,税务部门要管财务,并同日常征管工作结合起来。
  二、积极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对项目资金筹措和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成本费用匡算和经济效益预测等方面进行评估,使其符合国家财税政策法规。
  三、监督、检查法规制度的执行。依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方面的政策、法规,监督和检查所属外商投资企业对国家统一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四、建立信息系统,进一步扩大信息统计面,搞好所属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予以纠正。
  五、加大检查力度,建立检查制度,结合日常征管,加强对所属外商投资企业的检查,以利于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六、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外商投资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从实务操作入手,细化政策,明确职责,掌握新的财会制度,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水平,使国家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七、组织行业活动,在日常管理中,要按行业、地块组织行动,使外商投资企业能及时了解有关的政策文件,加强互相沟通,更好地执行财税政策法规。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