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灭鼠工作的通知
(鄂政办发[1996]61号)
咸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鼠害是一种严重的生物灾害。我省农村鼠害问题十分突出,给农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为切实抓好农村灭鼠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意见,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农村灭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我省鼠密度逐年上升,严重危害农业生产,并传播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等疾病。据测算,一只成年鼠每年可消耗9公斤粮食,我省每年有大量的粮食被鼠吃掉,这将直接影响全省“九五”期末粮食增产目标的顺利实现。对此,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并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层层动员组织,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开展大规模的灭鼠运动。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打好春、秋两大灭鼠战役。各地要抓住春、秋两季有利时机,集中人力、物力,精心组织,打好关键性灭鼠战役;要通过办好样板,典型引路,带动面上开展大规模的农村灭鼠运动。在灭鼠工作中,要做到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供药,统一投饵,不漏村户,消灭死角,把鼠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明确职责,协同作战,抓好农村鼠害的综合治理。
各级农业部门负责乡镇以下的农村灭鼠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鼠药供应、鼠情监测、新鼠药和综合防治技术推广;要层层建立监测网点,稳定监测队伍,确保预测准确;要根据室内外相结合、监测与防治相结合的原则,抓好农村居民点室内和农田灭鼠工作。各级计委要把控制鼠害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科委要组织力量加强对灭鼠的科研攻关;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灭鼠的宣传力度,普及灭鼠防病知识;农业、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城乡一起灭鼠的局面,不断提高整体灭鼠效果。全省力争经过3至5年的努力,基本控制鼠害。
四、多渠道解决好灭鼠所需资金。鼠情监测是一项基础工作,各级政府要解决好鼠情监测以及举办农村灭鼠样板所必须的经费;农村居民点室内和农田大面积灭鼠所需经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主要由农民承担,并列入正常的生产性投入,但不得乱收费,不能增加农民负担。对经济困难的“五保户”、特困户可减免灭鼠经费,其减免部分由当地财政解决。
五、加大整顿鼠药市场力度。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鼠药市场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取缔假劣鼠药和国家严禁生产、经营的鼠药。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新型高效安全的灭鼠药剂和新的综合防治技术。要坚决杜绝因鼠药市场泛滥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