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1日 实施日期:2007年12月21日)宣布失效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
效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沪财基[1996]4号 1996年5月2日)
按照建立现伪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综合评价和反映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效益状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部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财工字[1995]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除统一执行财政部新出台的企业10项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外,现补充如下6项指标,请从1996年起,一并贯彻。
一、已获利息倍数:用于衡量企业付息的能力。计算公式:
已获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二、投资收益率:反映企业对外投资获得收益的能力。计算公式:
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长期投资×100%
三、商品住宅开发率:反映企业商品住宅开发水平的高低情况。计算公式:
商品住宅开发率=本年商品住宅实际开发工作量÷本年土地、房屋实际开发工作量×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