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号科目 现金
本科目核算库存现金。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贷记本科目,借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收付凭证逐笔登记,并按日清点核对库存现金,做到帐款相符。
第03号科目 应收款
本科目核算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发生应收款业务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收入"等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应按结算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帐。
第04号科目 库存票证
本科目核算各种发票和税务登记证件及其它票证的印制购进、发出及结存的实际成本。印制购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领用发售时,按上月累计平均成本,借记"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及其他票证4个种类设立单价、数量、金额合一的明细帐,并定期与库存票证一一核对。
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库存票证的实际成本。
第05号科目 固定资产
本科目核算固定资产的原价。购入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结余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报废时,按原值借记"固定基金",贷记本科目。收到残值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业务收入"等科目。
第06号科目 业务支出
本科目核算各种业务支出或业务成本。支出或计提上交管理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票证"、"应付款"等有关科目,月末结转时借记"收支结余",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月末无余额。
本科目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支出""普通发票支出""发票管理费支出""税务登记费支出""验证费支出""发票罚款支出"和"其他支出"7类设置二级明细帐和相应的三级明细帐。"其他支出"是指除前6项开支以外并与"其他收入"相对应的必要开支。
第22号科目 上级拨款
本科目核算上级拨入的各种补助和其它专项资金。收到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置固定资产支出的,应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月末贷方余额反映上级拨入资金的结余数。
第23号科目 应付款
本科目核算应付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和申请自印发票单位预付的印刷工本费。发生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业务支出"、"库存票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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