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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九五”至2010年城镇住宅发展纲要

  (七) 部分住宅质量差、成套率低,特别是县城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更为突出。全省城镇仍有近1000万平方米的危旧房屋需要改造,住宅质量、功能和居住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住宅设备材料的样式、品种、质量还远远不能满足住宅发展的需要。要达到2000年的住房小康水平,除人均居住面积这一指标能提前实现外,完成其他各项主要指标的困难很大。
  (八) 住宅建设速度与经济发展不尽协调。由于近几年物价上涨过快,住宅建设成本由平均200元/平方米上涨到550元/平方米,翻了一番多,尽管多渠道筹措资金,努力增加住宅建设投资额,但住宅竣工数量增长仍不能满足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二、发展趋势与指导原则
  (九) 发展趋势
 
 虽然我省住宅建设在“七五”、“八五”期间有了较快发展,但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与市场经济体制衔接和解决城镇已有住宅结构相比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特别是面临“奔小康、看住房”这一普遍心理要求,在“九五”期间和下世纪初,我省城镇住房必须保持健康而高速的增长速度,才能满足城镇居民的住房需要;同时,加快住房建设也是一项搞活经济,调整居民消费结构,促进良性循环的重要措施。规划期间的发展趋势:
  ——高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人民群众特别是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使作为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住房的需求量大大增加;同时,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预计每年将新增城镇居住人口45万人,亦对住房建设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旧的住房观念的更新,人们将逐步意识到主要依靠自身的自有化途径来解决住房问题,主动改变拥挤户和无房户的积极性将大大提高,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和其他形式的建房将得到发展和推广。
  ——国家大力扶持的“安居工程”的普遍实施,将会以更为理想的方式,促进地方政府筹集资金大规模地、成片成区地建设住宅。
  ——社会稳定和优越的地理位置及良好的投资环境,将会吸引大量海外资金,投入包括住宅在内的房地产开发。
  (十) 指导原则
 
 ——质量与数量并重的原则。我省城镇住宅的人均居住面积1995年已达8.8平方米,提前五年达到全国规划2000年达到的水平;建筑面积基本达到人均一间住房的较高水平,这已接近文明的住房标准。然而住房成套率城市、县城仅分别为72%和58%,且功能不配套、设施不齐全、质量通病多。今后的住宅建设,要从单纯重建设数量转移到质量、数量并重上来,住宅质量要全面强调室内设计、环境设计和工程质量。建设数量上要坚持面积与套数同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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