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执行《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执行《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
(沪财会[1996]128号 1996年7月8日)


  现将财政部财会字[1995]70号《关于印发<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现根据本市勘察企业的具体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1.各勘察设计企业无论原执行何种会计制度,自1996年1月1日起均执行新的《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并出具会计报表。
  2.各勘察设计企业1996年1月1日起发生的经济业务,均应按照新的《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日常的会计处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