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建筑安装业总承包人除外)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营业税税款。
7、问:如何确定金融机构受托发放贷款应代扣代缴营业税的时间?
答:金融机构受托发放贷款应代扣代缴营业税的时间为代委托方收到贷款利息或者取得索取利息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8、问:如何确定逾期贷款应收未收利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金融机构的逾期贷款应收未收利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取得利息收入权利的当天。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超过原约定期限(含展期后)未收回的贷款,城市商业银行超过原约定期限(含展期后)一年以上未收回的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超过约定期限(含展期后)一年以上未收回的贷款,其应收利息可不计入当期损益,待实际收到利息时计入当期损益征收营业税。
9、问:电力线路铺架工程按何税目征收营业税?
答:电力线路铺架工程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10、问:下水道疏通按何税目征收营业税?
答:下水道疏通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11、问:《实施细则》中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该项规定中“员工”范围标准是什么?
答:凡按规定在劳动用工管理部门办理了劳动用工手续的人员可作为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对待。
12、问:大连市营业税的起征点是如何确定的?
答:《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我市营业税的起征点规定如下: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400元;
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
13、问、广告业、旅游业费用如何扣除?
答:广告公司支付给广告发布者及旅游企业替旅游者支付的费用,可凭对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在一个纳税期内(一个月),从其收入中扣减,以余额为营业额。对费用超出收入,不足抵减部分,不允许在以后纳税期的收入中扣减。
14、问: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商品房违约金是否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