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对征管改革的资金投入。
五、实施步骤
全省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是实现我省税收管理现代化的关键一步,力求规范、统一、协调、实用,鉴于我省东、西部地区、城市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改革必须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省局决定这次改革分4年完成:
(一)1996年要重点完成以下改革任务:一是在企业和固定个体工商业户中全面实行申报纳税制度;二是在县以上城市征管单位普遍建成办税服务厅(室),并使之投入正式运行;同时取消“专管员管户”的旧模式,调整力量,充实稽查,合理设置征管机构,初步实现征收、管理、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格局;三是沿海各市的基层征收单位,要有30%的单位试行包括建立计算机网络在内的征管模式转换;四是在烟台、威海、淄博等城市进行与相关部门、企业计算机联网试点;五是建成遍布城乡的协税护税网络。
(二)1997年,一是各地在城市征管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向乡镇基层征收单位延伸,实行新征管模式的基层征收单位要达到60%以上;二是在全县(区)范围内初步建立计算机广域网,合理布局申报服务点;三是确定承办税务代理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全面提高广大地税纳税人的自我办税能力;四是在全省范围统一推行山东省地方税收征管工作规程和征管应用软件。
(三)1998年,一是实行新征管模式的基层征收单位要达到100%;二是建成市(地)级计算机广域网,初步实现与国税、工商、财政、银行、企业等相关部门的计算机网络联通;三是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健全适应征管新模式需要的地方税收征管法规、制度体系。
(四)1999年,一是建成覆盖全省的计算机广域网;二是对全省地税证管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肯定成绩,找出不足,研究规范完善证管新机制的办法,以保证征管改革的成功。
六、组织领导
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是我省地税工作的一项宏大工程,工作难度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方方面面的配合与协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大事来抓,精心组织,一抓到底,切不可松懈或视为一般业务工作。要加大领导力度,确保改革取得应用成效。为此,省地方税务局在局分党组的领导下,由局领导挂帅组成由有关处、室、局负责人参加的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并下设办事机构——征管改革办公室,专门负责这一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