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鲁地税征[1996]24号 1996年8月23日)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狠抓落实,加大改革力度,有计划、分步骤地把本地的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推向深入。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的指示精神,从山东地税实际出发,转换征管模式,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机制。提高征管现代化水平,提出进一步深化我省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借鉴国际、国内税收征管的成功经验,以征管改革实践为基础,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符合山东地税实际的、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机制,优化税收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依法纳税,改进技术手段,增强监控能力,防止税收流失,确保税收各项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基本原则
1.依法治税的原则。征管新机制的建立,新模式的运用,征管组织形式,征管业务流程的设计,都必须符合税收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充分体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
2.规范统一的原则。要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必须对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征管业务流程以至各种表格、文书格式加以规范、统一,以利形成标准、科学、严密的规范,为计算机全面应用于征管打下基础。
3.整体协调的原则。要确保税收征管改革切实有效,必须在设计上通盘筹划,各项改革措施要协调、配套,既要讲求整体推进,又要注意重点突破。改革的实施要稳步渐进,先试点,后推广,先城市,后农村。
4.因地制宜的原则。要从各市、地、县的税收征管实际出发,防止一哄而起,搞形式主义。允许有快有慢,有先有后,不搞一刀切。
5.监督制约的原则。要通过改革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专业化程度,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运行机制和管理服务方式上,巩固和健全“外反偷漏,内防不廉”的双向监督制约机制。
6.提高效率的原则。改革要有利于增强执法力度,增强税收监控的有效性和广泛性,优化税收管理,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利于降低成本、节约人力物力,提高地税征管现代化水平;有利于税收调控功能和职责的充分发挥,更好地完成所担负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