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办法》、《北京市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管理办法》、《北京市促进就业经费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将我区就业服务体系各系统纳入劳动力市场,在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形成一体,联合运作,增强实施再就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一条龙服务,对职介中心原有窗口服务进行调查,并按就业服务体系整体功能运作的要求,增设窗口。具体设立的服务窗口是:失业下岗人员服务部、失业保险服务部、职业技能开发咨询服务部、职业介绍服务部、就业咨询服务部(就业服务体系一条龙服务)、职工存档服务部、劳务输出输入服务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原有服务窗口)。
3.各服务窗口的职能
(1)失业下岗人员服务部:负责办理户籍在辖区内失业人员和区属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登记,核发失业人员求职证、下岗待工人员证,办理招聘职工、合同签证手续。
(2)失业保险服务部:负责接转失业人员档案,办理申领失业救济金手续,核定救济金,审核招用失业职工、下岗待工人员安置补助费和失业职工、下岗待工人员自谋职业安置补助费。
(3)职业介绍服务部:负责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发布,提供劳动力供求双方的选择的中介服务,办理各类求职人员的登记(已办理失业下岗登记人员除外),开展企业间劳动力余缺调剂。
(4)职业技能开发咨询服务部:进行职业技能开发政策咨询,负责办理失业人员、下岗待工人员培训登记报名,提供转岗转业和技术等级培训信息,为职业技能培训资格学校提供用人单位需求的专业设置和培训信息,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测试。
(5)就业咨询服务部:为求职人员提供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咨询,开展劳动者心理素质测试,对失业人员和下岗待工人员进行职业指导,并对上述人员结构素质状况,求职意向进行调查、分析、预测。
(6)职工存档服务部:负责本市流动职工个人委托存档,并为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单位办理集体存档,为存档人员因私出境办理出国手续,为存档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收缴手续。
(7)劳务输出输入服务部:为城乡间、地区间劳动力的流动提供信息,为用工单位招收外地进京务工人员提供资源信息、供求洽谈,建立外埠劳务基地,收集境外就业需求信息,提供境外就业信息咨询服务。
4.各服务窗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各服务窗口又是紧密结合,密不可分的,各部门要做到内部信息传递畅通,信息共享。求职、培训等各种信息及时录入,并及时传递,培训结果也要及时准确返回有关窗口,为各类求职人员推荐再就业,真正体现就业服务体系整体功能的运作,为广大用工单位和各类求职者提供快速、简洁、高效、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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