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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建立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建立以计算机为依托的税收监控体系,建立人机结合的稽查体系,建立以征管功能设置机构和划分职责的组织体系。
  二、加快税收征管改革步伐
  在城区税收征管改革方面,继续抓好全省39个首批城区征管改革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全面按省局改革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并逐步完善提高,年底前进行验收,以真正建立起征管改革的示范系统。在巩固39个试点单位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抓好城区征管改革扩大试行,今年下半年全省大中城市的市区(含市地直属分局)和70%的县市局要按照省局城区征管改革方案的统一要求进行规范化改革,明年上半年要在全省所有的城区全面实行改革,整个城区征管改革工作务必在明年6月底到位。明年下半年继续深化城区税收征管改革,加快税收管理现代化进程,把城区税收征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农村税收征管改革方面,今年下半年农村征收机构改革面达到70%以上,并同步进行农村征管改革。明年上半年对已进行农村机构和征管改革的县(市、区),要进一步按省局改革方案的规范化要求进行完善;其他县(市、区)要基本完成农村征收机构改革,并同步进行农村征管改革。明年下半年继续做好改革的深化工作,年底前全面按照省局改革方案要求完成农村征管改革任务。
  三、建立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
  我省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九五”时期在全省建成较为完善的省、市(地区)、县(市、区)三级税务计算机管理网络,建立比较完整的税收信息管理和分析监控系统,建立比较系统的纳税人电子数据资料库,使税收工作在技术手段、信息处理和管理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全省基本形成一个以现代化技术手段为支持的、科学严密的税收管理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具体分三步完成:
  1996年年底前,在全省所有城区征管改革试点和扩大试行单位完成计算机管理局域网络建设,实现对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计算机化管理。在全省39个首批城区征管改革试点单位实现与县(市、区)局网联网,使城区征收单位税收资料纳入县(市、区)局网络系统管理,达到县(市、区)局与城区征收单位的信息共享。在已进行农村征管改革的单位积极进行农村征收分局局域网络建设,实现对辖区内纳税人的税收计算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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