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改革方面。
1、加强企业管理,制定国有企业经营责任制规定、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股份制企业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研究起草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起草单位:市经委、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审计局等)
2、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制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国有资产委托营运审计办法、国有资产产权处置管理办法等,力争完成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处罚规定。(起草单位: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
3、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制定企业兼并管理办法、企业租赁管理办法,研究起草组建企业集团办法、企业破产实施办法。(起草单位:市体改委、市经委等)
4、提高企业科技投入水平和产品质量,制定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力争完成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研究起草企业科技进步规定。(起草单位:市科委、市技术监督局、市经委等)
5、加强建筑业和建材业的行业管理,制定建筑行业管理规定,力争完成建筑材料行业管理规定。(起草单位:市建委、市经委、市建材行业办公室等)
(二)在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方面。
1、培育和完善商品及生产资料市场,制定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力争完成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办法,研究起草生产资料市场管理规定。(起草单位:市财委、市工商局等)
2、促进对外经贸工作,制定发展自营进出口企业规定、劳务输出规定,研究起草外向型工业加工区管理规定、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实施办法。
(起草单位:市经贸委、市经委、市劳动局等)
3、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制定高速公路管理规定、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规定、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旅游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力争完成地方海上国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研究起草海上旅客运输管理办法、船舶修造行业管理规定。(起草单位:市交通局、市港务局等)
4、加强口岸及港口管理,制定青岛口岸管理规定、航空口岸管理办法,力争完成青岛港口管理条例。(起草单位:市口岸办、市港务局等)
5、加强信息市场的管理,提高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制定信息服务业管理办法,研究起草计算机经营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计委、市科委等)
6、加强社会经济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定经济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起草单位:市财政局等)
7、加强旅游业管理,制定旅游管理条例、海上旅游管理规定、崂山旅游管理规定、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力争完成旅游安全管理规定,研究起草旅行社管理规定、导游员管理规定、旅游定点单位管理办法。(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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