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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1996年度出口退税电脑申报管理的通知[失效]

  六、税务机关接到企业退税申报后,应检查企业的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申报程序是否规范。
  分散录入的地区,税务机关接到企业退税申报后,还应核对其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装订顺序与《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的打印顺序是否一致;出口凭证装订顺序与《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的打印顺序是否一致;申报软盘中申报数据顺序与申报明细表顺序是否一致。如企业退税申报资料未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核、盖章,或者出口退税原始凭证的装订顺序及企业申报软盘中数据的排序与企业申报明细表打印顺序不一致,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税务部门不予受理申报。
  七、出口企业申报的原始凭证必须合法而且有效。
  企业使用软盘申报退税时,对不符合规定的退税凭证,均不得录入电脑申报退税。进货凭证上商品代码、计量单位等的确定,应依据该货物出口报关单上所列明的商品代码而定,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出口报关单上海关签注的商品代码。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口企业不得通过人工挑过方式申报退税:
  1、无报关单号或无代理出口证明的;
  2、未核销且无远期收汇证明的;
  3、无此商品码的;
  4、无此商品出口退税权的;
  5、禁止出口或不予退税的;
  6、进货金额和退税金额为零的;
  7、商品的退税率的零的。
  八、从1996年4月1日起,出口退税将全面实行专用税票交叉稽核。出口企业应将专用税票号码填录在《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中的“进货凭证号”栏内(申报明细表其他栏次内仍填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有关项目),并将专用税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装订成册。
  专用税票号码的填录规则:
  若一张专用税票只有一行数据,则输入专用税票1位码(即前四位字轨号+后七位顺序号),后补01;
  若一张专用税票有多行数据,则第一行后补01,第二行后补02,其余类推。
  九、为方便审核和稽核工作,出口企业在填录《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时,可在明细表备注栏内注明签发出口报关单的海关关别代码(见附表)。对附表中遗漏的出口海关关别及代码,企业在录入前,应先向主管税税务机关查询,待税务机关备案后,再行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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