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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建设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延安高架路西段道路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
上海市城市建设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关于
延安高架路西段道路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
(沪价行[1996]第309号 1996年12月5日)
由于出租汽车(不包括租赁车)的特殊性,经研究,决定对其进入延安路西段道路的有关收费问题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
对进入虹桥国际机场的出租汽车不收取通行费。
二、
对进入虹桥国际机场空港一路与沪青平公路相交处收费口的空载出租汽车不收取通行费;载客的出租汽车按规定收取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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