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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仓储业小型集体企业1997年度所得税纯益率和带征率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仓储业小型集体
企业1997年度所得税纯益率和带征率的通知
(沪地税二[1996]44号 1996年12月25日)
根据仓储业小型集体企业所得税纯益率和带征率测定专责区宝山区税务局抽取全市一定数量户数企业进行测算资料的报告(宝税发[1996]83号)。经研究,同意专责区的报告意见,仓储业小型集体企业所得税纯益率为17%,所得税带征率为4.6%,凡符合沪地税政二[1995]42号条件的企业从1997年1月1日起实行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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