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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年证收费的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6月25日 实施日期:2008年6月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
关于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年证收费的函
(1997年2月17日 京财综[1997]103号)


北京市老干部局:
  你局“关于老干部活动中心申办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的报告”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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