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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房山区一九九七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成本价的批复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房山区一九九七年
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成本价的批复
([1997]京房改办字第048号)
房山区房改办:
你办《关于1997年度出售公有住宅楼房成本价的请示》([97]房改字第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1997年向职工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成本价为每建筑平方米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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