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做好资料汇总、分析和总结工作,注意发现好的和差的典型。检查完成后各区应按附件一内容做好数据统计及附件二所列的汇报提纲,写出本区此次活动的总结,于9月4日前报市劳动局。
5.检查中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或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五、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25日前)
1.制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检查活动方案。
2.使用统一的安全检查表格,表格由市劳动局设制统一格式,各区自行复印。
3.确定参加执法检查人员并组成各专项整治小组。
第二阶段:集中培训和宣传发动阶段(7月29日—7月31日)
1.组织为期半天的专门法规业务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要求,熟悉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掌握执法程序、依据和标准,达到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
2.通过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介,发布消息,并组织跟踪报道。
第三阶段:执法大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
1.劳动、社保检查人员,按专业分组,直接对预先确定的对象开展综合整治活动。
2.计划单列单位(华侨城、南油、蛇口工业区)抽派安全、劳动管理人员,根据本区实际存在的问题,组成整治小组,开展对辖区内企业安全检查,市劳动局、社保局派人参加并指导工作。
3.在执法期间,市劳动局将邀请有关领导进行抽查,并组织新闻单位跟踪报道。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1日—9月15日)
1.各区对本次检查写出工作总结并上报统计数字;
2.继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落实整改。
深圳市劳动局
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主题词:劳动 安全 检查 通知深圳市劳动局办公室 1997年7月28日印发
校对:唐小平
植字:黄伟燕
(共印80份)
附件(表略)
汇报提纲
1、本次检查的小组划分和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对象;
2、各组具体下基层检查的天数及主要检查的区域;
3、原来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4、检查中普遍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及原因;
5、部分封停设备和查封企业各多少家;
6、检查中发现好的和差的典型企业具体情况举例;
7、需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8、对提高本区安全管理水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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