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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夏季农产品收购资金筹措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夏季
农产品收购资金筹措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政发[1997]27号)


咸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办农业、办大农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农业生产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预计8月底以前,全省收购粮食27.5亿公斤(贸易粮),油脂1.35亿公斤,蚕茧0.13亿公斤,共需收购资金66.54亿元。今年夏季农产品收购资金需求量大、 缺口大,筹资任务十分艰巨。加强夏季农产品收购资金的筹措供应和管理,确保收购不打“白条”,对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从政治的高度重视夏季粮油收购资金的筹措供应工作。抓好粮油收购资金供应,确保收购不打“白条”,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做好农村工作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筹负责本地区收购资金的筹措供应和管理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对收购和资金供应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夏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落实分级分部门筹措收购资金责任制。今年夏收资金筹措任务继续实行政府、部门双线下达、双线考核的办法,各地要认真落实、保证完成省下达的筹资任务(全省夏季收购资金筹措任务表附后)。各级粮食、供销社、财政部门要根据“约法三章”的要求,各负其责,保证本部门应筹措供应的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禁挤占挪用粮食、棉花部门要牢固树立眼睛向内、立足挖潜的指导思想,大力扭亏增盈,积极扩销压库,抓紧清收各项应收款项,努力扩大自筹资金来源;财政部门要按进度拨付粮食亏损退库资金,及时拨付专储粮利息、费用和其它补贴,督促上年应补未补等项资金到位;各地要积极落实处理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的资金来源,力争按进度要求消化挂帐。对按政策规定测算与实际能到位资金之间的缺口,财政部门及收购企业要及时向农业发展银行申请垫付。农业发展银行要认真做好夏收启动资金和收购高峰期过峰资金的安排和调度工作,根据收购部门粮油库存和收购量的增加及时地投放收购贷款;对需垫付的收购资金,积极向农业发展银行总行申请争取。对蚕茧等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缺口,按企业开户行,分别由农行、中行、工行负责组织资金供应。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现金调度,保证收购付现的需要。
  三、努力加快粮棉油调销。加快粮棉油调销是盘活资金,增加收购资金有效供给,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各级粮食、棉花企业要组织专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扩大粮棉油调销,并按照“钱货两清”的原则,及时回笼销货款,严禁发生新的拖欠。粮棉企业回笼的销货款按政策规定全额进入农业发展银行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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