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日常征管资料由征收、管理、稽查系列相关岗位归集;
e.稽查资料由检查人员负责归集;
d.综合资料由各系列落实专人负责制作,其中各类数据由分局计算机技术人员负责备份。
各系列具体负责归集的资料明细详见附表(一)、(二)、(三)、(四)、(五)。
2.各岗位在资料归集过程中应加强审核,以保证收集到的征管资料做到资料完整、数据准确、合法有效;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收集人应及时按规定补收齐全。
(二)数据的录入、维护
1.数据的录入、维护。为发挥计算机在税收征管工作的应用,实现征管数据共享,保证计算机制作各种综合资料做到准确、及时,各部门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应做好征管基础资料的数据维护工作,基础数据的录入原则上由各岗位的资料制作、收集人负责,但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专人负责。
2.数据录入(维护)的时间。征管资料数据录入(维护)人员在接到资料后应立即将各类有关数据输入计算机,不需即时录入(维护)的应在接到资料三日内将数据输入计算机,做到当月数据当月录入(维护)。
3.数据的输出。凡计算机制作的综合性资料均应由各部门在次月的3日前生成,凡需上报的征管报表均应打印成书面资料,经审核加盖单位印章后收集保存,并按规定将报表及数据报有关部门。
有关征管数据录入(维护)的责任部门和要求见附表(一)、(二)、(三)、(四)、(五)。征管数据的录入(维护)人员及责任部门应对计算机内的相关数据以及各种由计算机生成的综合性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作为其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资料的整理
为保证征管资料能够及时归档,提高资料的使用价值,各部门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必须做好资料的整理工作,由资料收集人根据资料的不同情况,按下列要求进行整理:
1.分户整理。管理、征收系列收集的所有以纳税人为标志,反映该纳税人本年税收征纳情况的户籍资料、日常征管资料,不论该资料是集中存放还是由各部门分别保管(户籍资料除外),平时均须按户加以整理,年度终了后按规定要求装订。
2.分类整理。对于两份以上的同一文书,如纳税申报表、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等资料,除一份按户归档外,另一份由相关部门按资料的不同类别整理后,年终按类归档;各部门收集的综合性资料也应按资料的类别进行整理。具体实行分类整理的征管资料暂由各单位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
3.一案一卷。稽查系列在对纳税人实施税务检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资料,不论被查纳税人是否有税务违法行为,均应按“一案一卷”的要求,由审理部门在案件审理终结后将所有资料移交检查部门,由检查人员按资料收集、制作的先后顺序加以整理。
(四)资料的归档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