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积极开展创造园林城市活动。大中城市要在中心地带建设开放式或半开放式的大型绿地、广场,小城市应有街景绿化,各市、县、区至少拥有一处综合性公园。要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庭院绿化活动,大力发展城市绿地。到2000年,全省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要达到7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
15、功口快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变现行落后的垃圾收运方式,提倡垃圾分类收集、密闭转运。按照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垃圾、粪便元害化处理,加快垃圾、粪便无唐化处理场建设。到2000年,全省城市水冲式公厕达100%,垃圾密闭化集装箱式转运达8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
16、搞好城市公共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发展完善城市供电、通信、集贸市场、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加强人文景观建设,重视文物保护,提高城市社会发展水平。建好一批窗口学校、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场)、影剧院、医院、科技宫、少年宫、儿童乐园和青少年教育基地等。
17、城市建设要坚持走综合开发的路子。坚持统一规划征地、统一拆迁、统一开发和配套建设,改变城市建设零星分散、多头管理、资源浪费的混乱现象,保证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规模效益。各城市要设立由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负责,规划、建设、土地、交通、环保、卫生、房管、公用、计划、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城市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城市综合开发,协调处理城市综合开发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城市建设中,要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特别是停车场用:水管道、园林绿化、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点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并确保工程质量。要建立严格的新建住房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制度,对开发不按规划、配套建设不到位的房地产不允许出售和交付使用,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登记。
四、加强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城市整体功能和作用
18、坚持“集中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原则。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和市、区。街、居委会各级的管理职能、责任与权限,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从有利于城市管理的大局出发,加强城建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协调好部门之间的关系,各方配合,互相支持。要加快制定和完善我省的城市建设管理规章、条例,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城市建设管理法规体系。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开展对城建城管监察人员的培训,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塑造文明执法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