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的意见

  9、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和特点,搞好城市设计。要使城市的房屋建筑、道路布局、园林绿化、雕塑艺术等与城市的自然环境、民俗风情、传统文化、历史古迹有机结合。城市主要地段的标志性工程、商业中心、金融中心、文化中心、旅游景点,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等主要窗口,要搞好建筑物形体、色彩及城市的景观设计,既要体现民族传统和地方特色,又要突出时代精神风貌和开放气魄,塑造我省文明城市新形象。
  10、功口大城市规划执法检查的力度。坚持依法建城、管城。坚持进行《城市规划法》及其他有关法现的执法大检查,切实维护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
  11、城市建设必须贯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逐步改变条块分割、分散建设的现象,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与工业、住宅等同步配套并适度超前建设。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要从市民最关心的问题首先突破,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
  12、大力发展城市供水事业,搞好水资源保护。到2000年,城市供水普及率要达到98.5%以上。要增强市民的节水意识。要完善城市排水及防洪系统,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00年,全省城市防洪堤加固扩展70公里,排水管道密度达到4.5公里/平方公里,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70万吨,污水处理率达25%。到2010年,全省所有城市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同时,要努力发展城市燃气事业,逐步改变城市居民燃料结构,到2000年全省城市气化率达到75%以上。
  13、加快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建设,下大力气解决城市交通拥挤问题。城市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武汉市要高标准建设城市快速干道网,大中城市要尽快建设城市快速环路,小城市要搞好主要道路建设。要重视城乡结合部道路的改建、拓宽,重视小街小巷和人行道的铺装,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全省各级建设部门作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主管部门,要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要坚决贯彻国务院提出的“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方针。要实施以大运量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工具合理优化的发展战略。要建立健全合理的公交线路网络,切实抓好城市公交线路的开辟、站点的设置、运力运量的平衡、运力结构的调整,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拥挤问题。到2000年,全省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9平方米,万人拥有公交车辆8.5标台。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