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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测试调整校正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问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测试调整校正收入征收营业税的问题
(闽地税政一[1997]37号 1997年8月18日)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泉地税政一[1997]8号文悉。经商省财政厅税政条法处明确,对省闽东南地质大队车辆测试调整校正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计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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