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
证签发工作程序》等管理规定的通知
(京劳职安发[1997]152号)
各区、县劳动局,各有关局、总公司:
为使我市特种作业培训、考核管理工作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
劳动法》和《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规定》,我局制定了《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签发工作程序》、《关于特种作业人员考取〈学习证〉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单位管理规则》、《北京市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人员管理规则》、《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单位上报磁盘录入说明》、《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体检标准》、《考场规则》、《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程序图》、《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类别和项目》和《市预防中心特种作业教育室办实事内容及保证措施》等10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培训、考核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一、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签发工作程序
二、关于特种作业人员考取《学习证》的有关规定
三、北京市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单位管理规则
四、北京市特种作业培训、考核人员管理规则
五、特种作业培训考核单位上报磁盘录入说明
六、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体检标准
七、考场规则
八、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程序图
九、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类别和项目
十、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特种作业教育室办实事内容及保证措施(略)
附表略
1997年8月18日
附件一:
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签发工作程序
全文
为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加强其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的管理,使管理工作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试卷的发放与管理
(一)考核委托单位每月1-5日向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以下简称预防中心)申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课程安排表(一式二份,见附表一),经预防中心特教室审批后备案,并购取相关教材资料。
(二)考核委托单位在考试前3日内,持加盖考核委托单位印章的“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二份,见附表二)及在预防中心购取教材、大纲、考核标准资料的凭证,按审批考核人数办理交费手续后(可取证时一并交齐),领取试卷、实操成绩表、考场记录表。
二、考核委托单位(区县劳动局、主管局、总公司)办证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考核情况汇总表(原审批表、考场记录表)一份
(二)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一期(见附表三)
(三)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试卷及实操考核成绩表(抽查)一期
(四)北京市特种作业办证工作卡 一份(见附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