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国有农场所属农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及农林产品初加工产品的单位)如具有法人资格应单独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如不具有法人资格,应以农业公司(没有农业公司以农场,下同)为单位统一核算,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如农业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而农场又是有非法人资格的农业单位,应由农业公司统一核算,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国有农场场部的共同费用应在各单位、各业别间合理分摊,并将分摊方案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并由主管税务机关送市局备案。
八、本通知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实行。一九九六年度企业已经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符合免税条件部分),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审核,比照先征后通的有关规定予以返回纳税单位。
附件一:
免税种植业、养殖业范围
一、种植业
种植业是指人们利用植物的生活机能,采取栽培等措施,以取得符合社会需要产品的生产事业。免税种植业的范围包括:
(一)种植粮食作物:包括种植大麦、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及其他粮食作物。
(二)种植经济作物:包括种植棉花、烟草、麻类植物、油料植物(含木本油料植物)、糖料植物、香调料植物、各种热带和南亚热带植物(如咖啡、椰子、香蕉、菠萝、荔枝、龙眼、芒果、天然橡胶等)及其他经济作物。
(三)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及苗木作物:包括种植、栽培各种林木(含经济林木)、竹、林木种子、苗木。
天然林(竹)属于免税种植业的范围。
(四)种植园艺作物:包括种植瓜、果、茶、天时桑、蔬菜(含各种山野菜)、竹笋、花卉及观赏植物、啤酒花、药材、胡椒、种苗及其他园艺作物。
盆景不属于免税范围
(五)种植食用菌类作物:包括种植黑木耳、银耳、香菇、蘑菇及其他食用菌类作物。
(六)种植绿肥及饲料作物:包括种植芷蓿、紫云英、毛苕子、三叶草、水葫芦、青玉米及其他各种畜禽用草料。
二、养殖业
(一)畜牧养殖业
畜牧养殖业是指利用粮食、牧草、工业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其他农作物产品、秸杆、工业副产品、天然或人工草场等,饲喂或放牧养殖各种畜禽类动物。具体包括喂养或放牧养殖大牲畜(牛、马、骡、驴、骆驼等)、小牲畜(猪、羊等)、家禽(鸡、鸭、鹅等)、其他经济动物(兔、峰、蚕、珍兽、珍禽等)及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