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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一九九七年税收大检查的通知

  (六)税收大检查统计报表由市局统一按上级要求制定和布置。各基层局要及时、准确,按规定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报表报送工作。
  (七)税收大检查结束后,除按各级政府和上级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评选表彰大检查先进集体和个人外,市局将继续评选一年一度的大检查查帐能手和先进集体。
  税收大检查的信息、案例、总结、报表也将进行考核评比。
  各基层局制定的税收大检查具体实施办法,于十月底前上报市局大检查办公室。

  附件:

大连市国税系统税收大检查查帐能手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一九九七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推动我局税收大检查工作开展,市局决定在今年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评选查帐能手和先进集体,其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查帐能手:在大检查工作中,直接从事对纳税人的纳税检查的人员。
  先进集体:各基层局(包括稽查分局,下同)及各基层直接从事对纳税人进行纳税检查的科(所)。
  二、评选名额
  查帐能手每个基层局五名,先进科(所)每个基层局一个,先进局全市四个。
  三、评选办法
  查帐能手:由各基层局兼顾各系列(包括个体)人员的具体情况按条件评选,报市局大检查领导小组审批。
  先进集体:由各基层局和市局大检查办公室按条件评选,由市局大检查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评选条件
  (一)查帐能手条件:
  1、认真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经济业务政策法规,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较高,在参检人员中查补各项税款(基金)金额名列前茅且入库率达90%以上的。
  2、遵纪守法,谦洁奉公,秉公执法,依法征税,没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3、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勤奋工作,树立良好税务干部形象的。
  (二)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税收政策法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有组织、有领导、有成效地开展大检查工作。
  2、在税收大检查工作中,查补率[查补税款占年计划的比例]在本评选范围最高且入库率达9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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