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检查中对重点查出的各类违反税收法纪的问题,要向被查单位下发《稽查结论通知书》和《违法案件处理决定书》,并告知有关复议诉讼事项。对违法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时,应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程序进行。
五、税收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为抓好1997年税收大检查工作,市局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刘太明
副组长:董 甡
成 员:生立全 徐成义 吴 杰 王大鸣 邴志宽 崔万峰 刘文科 王善信 王振华 田树德 王贺武
办公室设在市局征管处,联系电话:3601240,3603437。
六、税收大检查工作几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各基层局要成立税收大检查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层层进行思想发动。要向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各方面宣传税收大检查对于整顿经济秩序,确保国家预算任务的完成,促进改革与发展,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所具有的重要作用,把今年大检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各基层局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或设立举办信箱,鼓励和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违纪问题;特别要注意选择一些比较典型的违法违纪案例,通过新闻媒介予以公开曝光。
(二)认真抓好重点检查工作。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今年大检查要突出重点检查。因此,各基层局要加大重点检查的力度。抽调一批懂业务、会查帐、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干部参加重点检查。在检查方法上可以采取实地检查、调帐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以保证重点检查取得实效。对重点查出的违反税收法纪问题,要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法规严肃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三)今年税收大检查要同清理欠税结合起来,各基层局要积极采取扣款、查封扣押、拍卖等切实有效的清欠措施,遏制欠税增长势头,努力压缩企业欠税,确保税收任务的完成。
(四)税收大检查期间,稽查分局组织一定力量协助基层局开展重点检查。对大检查期间查补的各项税款要及时补交入库。大检查期间,市局将结合征管考核指标,对基层局进行考核验收。
(五)各基层局在大检查期间,要将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改进税收征收管理的建议,并积极上报有关信息和案例材料,要求上报信息和案例各十篇以上。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局要进行认真总结,上报总结材料,善妈善终做好大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