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对山区人畜饮水岩石井
配电工程给予优惠政策的通知
(京计农字[1997]1108号 1997年12月2日)
各山区县政府、农办、山区办、计委、财政局、水利局、供电局:
为了解决长期困扰山区人民的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市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打岩石井168眼,解决4.4万人吃水困难。截止到今年10月底,168眼水源井任务已全部完成,为确保及时配套,充分发挥效益,经报请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目前山区人畜饮水岩石井配电中困难较大的75眼井(详见附表)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1、免收电源建设集资费。
2、缓交供电和配电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