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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对山区人畜饮水岩石井配电工程给予优惠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对山区人畜饮水岩石井
配电工程给予优惠政策的通知
(京计农字[1997]1108号 1997年12月2日)


各山区县政府、农办、山区办、计委、财政局、水利局、供电局:
  为了解决长期困扰山区人民的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市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打岩石井168眼,解决4.4万人吃水困难。截止到今年10月底,168眼水源井任务已全部完成,为确保及时配套,充分发挥效益,经报请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目前山区人畜饮水岩石井配电中困难较大的75眼井(详见附表)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1、免收电源建设集资费。
  2、缓交供电和配电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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