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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质量振兴实施意见(1996年--2010年)》的通知

  四、切实加强质量信息工作
  9.充分重视质量信息在国民经济决策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质量信息的统一管理,建立和完善全省质量信息网,广泛收集全省各行业、各地区标准化、计量和质量方面的信息,并逐步把质量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统计指标范围。
  10.提高质量信息共享程度。要依法定期公布全省质量信息,向社会发布包括全省质量状况、行业质量状况、产品质量状况以及国家和省监督抽查结果等在内的质量信息,技术监督部门要组织在质量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发布导向信息。
  11.建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根据各地区、各行业特点,要把对重大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通报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以避免重大质量事故为重点,着力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隐患。
  五、注重正确有效的质量政策导向
  12.各地要把质量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加大质量投入,并保证真正得到落实;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增强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引导、协调、监督、服务等方面为质量振兴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3.全省以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为重点,深入开展“质量兴豫”活动。把质量振兴作为一项重大的政策,在国民经济建设各领域中认真贯彻,广泛实施。特别要加强质量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决清除假冒伪劣和欺诈行为给精神文明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以质量振兴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14.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生产优质产品的基础上创立名牌,组建以名牌产品为龙头和纽带的企业集团。按照省政府制定的名牌发展规划,在质量上重点扶持企业争创国际名牌产品。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配合国家质量奖励制度,建立省质量奖励制度,形成不断提高质量的激励机制。
  15.按照“择优扶强”的原则,选择一批有发展潜力和一定基础的行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增加科技含量,促进产品质量上水平。积极组织科技攻关,改善产品质量的薄弱环节;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新建项目要以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在改善存量的同时,提高增量水平,努力促进质量结构的升级。
  16.切实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优势的拳头产品;坚决取缔和禁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产品的生产,有关部门和地区要通力合作,克服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观念,从维护全国全省大局的利益出发,加大力度治理或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产品质量低、消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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