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质量振兴
实施意见(1996年--2010年)》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质量振兴实施意见(1996年-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七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提高我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指导全省质量工作,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我省质量工作的现状与形势
1.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质量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是,我省质量工作总体水平还不高,还不能满足全省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产品质量等级品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等主要质量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原本是我省优势的某些行业、产业,因质量问题而逐渐失去优势;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高科技产品所占比重明显较低;一些原材料、基础元器件等产品质量不高,一些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服务质量波动较大,商品售后服务不力;不少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高,生产过程中不良品损失严重;一些地区和企业因质量问题引发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推动质量管理的有效手段不足,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亟待提高;特别是由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法制不健全的缘故,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行为屡禁不绝。这些严重制约了我省经济的健康发展。
2.质量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长期以来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粗放型生产方式,严重影响了我省国民经济的有效增长,阻碍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质量竞争成为市场非价格竞争的主要形式,综合经济实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质量的高低。因此,必须加快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高质量、高效益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高我省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的质量水平,满足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力争在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占据较为有利的地位。
二、质量振兴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3.我省质量振兴的指导思想是:以改革和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加强法制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和加快科技进步为手段,以提高产品实物质量为重点,围绕提高全省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这一总体目标,增强全省人民的质量意识,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健全市场质量规则,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质量振兴活动,从根本上提高全省各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保障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