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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有关税收问题处理的暂行规定

  ②A、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非固定资产货物的协议投资价值×适用税率-(本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未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货物的协议投资价值×6%
  ③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协议投资价值×适用税率
  或应纳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单位税额
  2、出售方式
  ①企业将资产出售,其增值税税基为资产中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未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货物的销售额,消费税税基为资产中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企业将资产合并定价出售,无法确定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非固定资产货物的帐面成本价值(或评估价值)×
  出售资产收入额+购买者承担的债务
  ─────────────────÷(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出售资产的帐面成本价值(或评估价值)

  未使用过固定资产货物的帐面净值(或评估价值)
    出售资产总收入额+购买者承担的债务
  × ─────────────────÷(1+ 6%)
   出售资产的帐面成本价值(或评估价值)

  ②应纳增值税
  A、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应税货物销售额×适用税率-应抵扣税额
  应抵扣税额=本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经营期内的实欠 增值税≥0
  注:在减除经营期内的实欠增值税后大于或等于零的数额为“应抵扣税款”。
  B、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应税货物销售额×征收率
  ③应纳消费税=∑出售资产中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或应纳消费税=出售资产中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单位税额
  三、产改后的新企业资产中的进项税额
  1、在产改过程中,单位和个人购买(包括先租后售)企业资产、租入企业资产再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属新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新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应从零开始产生和记载,不能与原企业混淆。
  2、单位和个人在对方以“出售”、“先租后售”方式进行产改的条件下购买企业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若原企业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则新企业原则上仍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购入资产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原企业税收清算中的“应抵扣税额”。
  新企业抵扣原企业“应抵扣税款”的凭据为,原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抵扣税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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