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从1996年起调整自行车使用税税牌工本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从1996年
起调整自行车使用税税牌工本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沪地税地[1996]26号 1997年12月15日)


  近年来由于制作车船使用税自行车铅牌的原辅材料价格提高幅度较大,而车船使用税铅制税牌的工本费一直维持开征初期的水平,多年来未作调整,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起对本市自行车纳(免)税标志工本费标准提高到每车每牌壹元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