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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降低小批量进口食品检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降低小批量进口食品
检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沪价行[1998]15号 沪财综[1998]10号 1998年1月12日)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文《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你局对小批量进口食品检验的收费标准,现降低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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