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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的通知

  (三)加快上市公司机制转换,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上市公司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要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用人机制和约束激励机制,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要克服“重筹资、轻转制”的倾向,把筹资改制与转机建制、强化管理、开拓市场、加强营销紧密结合起来;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行政领导不得在上市公司兼职,原则上上市公司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探索政企分开的有效途径,依法维护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的独立性、自主性,促进上市公司尽快步入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运营轨道。
  (四)利用企业上市契机,壮大国有经济实力。今后,在遴选上市企业时,要严格执行《公司法》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以及我省有关规定,切实把好上市公司质量关。要将企业是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转机建制、规范运行作为重要条件之一;推荐上市企业,要注意向农业、基础设施、基础工业和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倾斜;要鼓励有优势、效益好的企业兼并有市场、有发展前景但目前还处于困境的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加快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的步伐,在保持较好效益的同时,达到较大的规模,具备较强的实力,形成一批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大集团、大公司,为上市及上市后的资本运营与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对已确定的省级重点企业集团和重点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符合上市条件的,分批推荐上市。
  三、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功能,规范我省期货市场试点期货市场目前还处在试点阶段,在规范市场的同时,要结合我省农产品和矿产资源丰富的特点,加强期货市场网点建设,做到合理布局,合理引导企业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规避经营风险。严禁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参与期货交易,严禁国有企业从事期货投机交易,严禁信贷资金、财政资金以任何形式流入期货市场。严禁违反规定从事境外商品和金融期货交易。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积极探索证券新品种,扩大筹资渠道省证券管理部门要与各金融部门、有关单位加大对金融衍生工具和其它证券新品种的研究,探索证券融资的新渠道;要注意把握国家有关政策,积极探索利用境外“窗口”公司开辟新的筹资渠道;要创造条件,力争国家尽早批准我省设立投资基金,同时积极引进境内外的投资基金;要积极争取我省企业列入国家可转换债券试点;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探索我省产权交易的办法,促进我省国有资产存量的重组和优化配置。
  五、加强监管,努力化解证券、期货市场风险省证券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全省证券市场的指导与监管,逐步建立和完善证券市场的监管体系和制度,加强和充实稽查队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知识教育,增强风险意识,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期货市场发展,坚决打击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持续性监管,监督指导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要严格监督中介机构行为,做好事前监督、事中管理与事后审查;要尽快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我管理的三级监管体系。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将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促进我省证券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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