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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降低监理工程师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降低监理工程师证书收费标准的通知
(沪价行[1998]19号 沪财综[1998]14号 1998年1月12日)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文《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你委收取的监理工程师证书费从现行每套35元,降低为每套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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