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全市
国有企业基本走出困境的实施意见
(晋市政发[1998]1号 1998年2月2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要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省委、省政府提出,到2000年全省要实现基本达小康、基本脱贫和国有企业基本走出困境三个目标。1997年我市已实现了基本达小康和稳定脱贫两个基本目标,但国有企业的改革尚未完成,仍然存在着体制不顺、机制不灵、管理不善、包袱沉重、经营困难、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等诸多问题。国有企业是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国有企业尽快走出困境,对于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努力实现我市三步走赶超战略,建设经济强市,我们必须把国有企业基本走出困境作为一场硬仗来攻坚,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市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截止1997年底,全市共有国有企业272户,职工总数78800人,总资产516000万元,总负债367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净资产149000万元。1997年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00元,特困和困难职工达5410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的6.87%。
全市国有工业企业共129户(其中:中央企业7户,省属企业2户,市、县营企业120户),1997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57671万元,实现销售收入281900万元,实现利税41413万元,利润12351万元。共有33户企业发生亏损,占企业总数的25.58%;亏损额3136万元,占实现利税总额的7.6%。
地方国有预算内工业企业共67户,1997年完成工业总产值89669万元,销售收入107666万元,实现利税16378万元,实现利润5306万元。共有12户企业发生亏损,占总数的17.91%。亏损总额1081万元,占实现利税总额的6.68%。产成品资金占用33895万元,应收帐款净值26417万元,两项合计占销售收入总额的47.91%。
从1997年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来看,全市地方国有工业企业中有三分之一的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效益比较理想;三分之一的企业处于一般水平;还有三分之一的企业经营相当困难,基本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况,职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因彼,使国有企业尽快走出困境势在必行。
二、国有企业基本走出困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