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8年
1、专项检查科学化。以社会综合行业信息、纳税人经营收入情况等情报为基础进行综合分析,科学地确定以行业为主的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和项目。
2、日常检查在随机抽样确定检查对象的基础上,结合纳税状况评估和涉税情报交换以及案头稽核工作,有针对性地确定日常检查对象,提高日常检查质量。
3、建立信息情报库,为各项税务检查工作提供住处情报支持和综合分析,初步形成税务住处情报工作体系。
(二)1999年
1、通过综合分析确定全部专项检查项目;日常检查在计算机大系统运行后结合人工选案与计算机储存的纳税人资料信息进行分析,科学地确定检查对象,使税务检查工作更具针对性和目的性,提高税务检查质量。
2、信息情报和计算机综合分析成为各项税务检查工作的基础,并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
(三)2000年实施目标
税务检查从计划、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到法律文书的使用,形成科学严格的计算机控制系统,以充分的信息情报支持和综合分析贯穿于税务检查工作的各个五一节,提高税务检查的针对性和目的性,有效地提高税务检查工作质量。
三、检查手段现代化
(一)1998年
1、强化税务检查办案设备的管理,保证落实税务检查专用车辆、经费、通讯器材和其他设备到位,加强管理,保障税务检查办案有效使用。
2、强化税务检查计算机化,继续加强计算机的配备和有关培训,使全系统税务检查工作初步达到计划、选案、实施、审 理、执行、法律文书、统计报表和安全编选计算机化。
(二)1999年
1、加强对税务检查办案车辆、设备、经费的管理。
2、不断加强配备税务检查专用办案器材。
3、全系统税务检查计算机化正常运行。
(三)2000年实现目标
全市地税系统计算机大系统中税务检查部分有效运行,各项工作纳入计算机管理 ,保证税务检查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四、检查人员优质化
(一)1998年
1、初步实行税务稽查人员岗位任职标准,优化专业稽查队伍。
2、初步实行税务检查主检官制度,选拔和培养高级稽查人员。
3、逐步扩大税务检查队伍。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税务检查人员素质。
(二)1999年
1、正式实施税务稽查人员岗位任职标准和税务检查专业职称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继续强化税务检查队伍建设,积极选拔和培养税务检查高级人才。
2、继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税务检查人员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