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税务检查案件的级别管辖开始实施,增设税务稽查机构,充实人员,加强内部管理,保证税务稽查机构查处涉税违法大、要案,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
3、提高日常检查工作质量,建立科学的符合地税征管特点的计算机选案系统,结合纳税状况评估和涉税情报交换的方法,形成人机结合的选案机制,科学规范地开展日常检查工作。
4、加强税务违法举报中心的建设,逐步建立社会性的协税、护税组织,利用各种形式进行举报宣传,并做好举报案件的受理、分办、查办、督办等工作。
5、信息情报工作开始启动,进行搜集传递信息和综合分析工作,为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检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反避税调查工作开始启动,对我市地方税收避税案件进行调查,研究规律和特点。
7、加强与公、检、法等司法机构的协调、配合,制定工作程序和制度,保障有效地查处涉税犯罪活动。
8、落实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通过实施一系列的考核和复查工作制度 ,发现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充分发挥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
(二)1999年,完善“四位一体”的税务检查体系的运行机制
1、在税务所全面推广案头稽核五项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正常运行。
2、 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检查过程的控制,通过复查、互查,执法监督和行政监察,不断提高税务检查质量。
3、涉税信息情报分析与反避税工作正常运行,形成工作机制,与“四位一体”的税务检查机制相配合。
4、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加强考核监督,按照税务检查的基本工作程序,从选案 、实施检查、检查权的运用、审理、执行、法律文书的使用、统计分析、报表、案例编选、案卷管理和工作考核等各方面,全面、规范地开展税务检查工作。
(三)2000年实现目标
“四位一体”的税务检查体系形成通畅顺达的运行机制,以案头稽核和日常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重点,以专案检查为补充,以涉税情报交换和综合分析以及反避税调查研究相互配合,以各项工作制度和科学严格的考核机制为保障,使税务检查各项工作有机运行。通过加强机构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理论建设,健全、完善“四位一体”的税务检查实施体系;通过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稳定可靠的司法保障体系;通过实践,不断补充完善检查工作的行为规范,建立科学、简化、规范的税务检查制度体系;通过不断强化税务检查的办案手段和经费,建立有效的后勤保障体系,使税务检查作为高层次管理型工作,成为我市地方税收工作的主体。
二、检查方式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