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北京市住房
资金管理中心1997年度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
执行情况和1998年度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
([98]京房资中心字第003号)
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在市政府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较好地完成了1997年度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
在总结1997年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按照《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商市计委、市建委、市房改办、市安居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编制了1998年度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
现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997年度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1998年度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报上,如无不妥,请批复执行。
特此报告。
附件: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997年度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1998年度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
1998年2月27日
附件: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997年度住房资金归集使用
计划执行情况和1998年度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
在市政府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较好地完成了1997年度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
在总结1997年度住房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按照《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5号),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商市计委、市建委、市房改办、市安居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编制了1998年度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
一、1997年度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
1.1997年度住房资金归集计划执行情况。
截止到1997年12月31日,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达到332903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6%,住房公积金交存率提高到7%;地方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为190万人(含按优惠价购房的职工约50万人),约占地方职工人数的65%。单位住房基金归集余额115909万元,完成1997年计划的95%。两项合计,住房资金归集总余额448812万元(不含中央在京单位住房资金),完成1997年计划的103%。1977年比1996年净增住房资金185386万元,其中净增住房公积金165776万元;净增单位住房基金196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