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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拍卖行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拍卖行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闽地税政二[1998]15号 1998年3月9日)
莆田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莆市地税政二[1998]7号请示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拍卖行不属于政策性减免税企业范围,应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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