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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站)、服务站计划生育手术例平包干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
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
(站)、服务站计划生育手术例平包干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字费[1998]52号 1998年3月17日)


各市、地,州物价局、财政局、计划生育委员会:
  近年来,因卫生材料成本增高,使计划生育手术例均费用大幅度上涨。原定的例平包干收费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的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手术收费的管理,促进各项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现对各级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站),服务站的计划生育手术例平包干收费标准做如下调整。
  一、人工流产,每例5O元(钳夹加收8元)。
  含挂号、体检、B超、化验、消毒、敷料、手术、观察、药费、处置费等全部费用。
  二、中期孕引产,每例250元(大月份引产加收50元)。含挂号、体检、化验、心电图、胸透、B超检查、敷料、消毒麻醉、待产观察、接生、手术、住院、药费、治疗、处置费等全部费用。
  三、输精管结扎术,每例45元。
  含挂号、术前检查、化验、消毒、麻醉、敷料,手术、药费等全部费用。
  四、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35元。
  含挂号 、体检、化验、心电图、胸透、消毒、麻醉、手术、住院,药费、治疗、处置费等全部费用。
  输卵管银夹绝育术,增加银夹成本费。
  五、放置宫内节育器,每例20元(不含宫内节育器成本费)。
  含挂号、妇科检查、B 超检查、消毒、敷料、手术、药费等全部费用。
  六、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22元(宫内节育器异位除外)。
  含挂号、妇检、B超检查、消毒、敷料、手术、药费等全部费用。
  七、尿妊娠试验、B超检查妊娠、B超检查宫内节育器、妇科检查等项目按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八、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及一般检查(指集中鉴定)每例45元。透视、照片、化验、脑电图及其它特殊检查另收费。
  九、新增计划生育技术收费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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