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操作面及楼层的落地灰、 砖渣废料必须做到场清料净,随做随清,物尽其用,应有防止泥浆洒漏、尘土飞扬等措施。也不得堆放物料影响施工,严禁楼层超载乱堆物料。建筑物四周(包括脚手架下面)做到每天工完场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高层或多层建筑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撤建筑垃圾。
第十八条 各种材料、 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的堆放位置应与施工平面图相符。现场的砂、石、砖、管材、架板、模板等分类码好归堆。
第十九条 水泥库内有(L×h=300×200)产品标识牌,内容包括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产地,使用性能,出厂日期,材质合格证号。水泥并按不同种类和强度等级分别堆放整齐,每堆堆放高度应不超过15包,有防潮、防雨水处理措施。水泥纸袋及时打捆归库。
第二十条 钢材按规格搁放整齐, 并挂设产品标识牌(内容同上),加工的产品应分门别类(挂标签牌)搁置在物架上。
第二十一条 现场料具库应设货架分类摆放,堆设标签,库内整洁,行走道畅通。
第二十二条 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安全检查,有记录,检查合格才可使用。施工车辆(机具)驶出工地前必须清扫冲洗干净,不得污染马路。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建筑垃圾等不得撤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清运到规定的地点卸放。
第四章 生活卫生
第二十三条 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位置设置生活、办公设施。
第二十四条 生活卫生管理要纳入施工现场管理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工地的各项卫生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
第二十五条 办公室、 会议室应卫生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第二十六条 食堂应设置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设施。应安装纱门、纱窗。食堂炊事餐具放置有序,并及时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并设有标记,有防蝇设施,室内不得有蚊蝇。炊事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持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上岗。施工现场要设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供水点,并有封闭措施,防止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