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深圳地区营业部实行汇总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深圳地区营业部实行汇总缴纳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深国税发[1998]21号 1998年1月20日)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公司总部和本市7家证券营业部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联证字[1997]62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198号)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所属深圳市内的7家证券营业部,从1997年8月16日起,由总公司在其所在地我局福田征收分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你公司所属深圳市外的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仍按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征管。

  附件: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内下属营业部名单



  序号    营业部名称                  地址
  1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园岭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路园岭花园大厦B区一楼西厅二楼
  2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香蜜湖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东座宿舍一楼
  3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赛格科技园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振兴路赛格科技园1-3层
  4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统建楼三楼
  5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建设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敦信大厦二楼
  6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爱国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罗湖区爱国路十六号
  7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盛庭苑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盛庭苑大厦北区二层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