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青政办发[1998]01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速科技进步若干问题的意见》(青发(1995)19号)精神,市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市部分企业建立的技术中心进行了认真评审。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确认青岛汉缆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技术中心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现公布如下:青岛汉缆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青岛整流器总厂技术中心青岛纺织机械厂技术中心青岛第四纺织机械厂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