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局关于报送贯彻落实京政办发
[1998]3号文件情况的通知
(京劳安发[1998]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总公司,各市属机构:
今年1月27日,市政府转发了《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市属机构要将贯彻本通知的情况,于1998年3月底以前书面报市劳动局”。为做好贯彻落实《通知》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根据此规定,我局拟定了总结材料提纲(附后)。请各单位按照提纲内容汇总文字材料,并于3月底前书面报送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处,以便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1998年3月16日
总结材料提纲
一、你地区或系统是如何对《通知》进行贯彻部署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或其他组织形式,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哪位领导具体负责。
二、按照《通知》要求,你地区或系统对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做出明确确定,是否将安全责任列为评价、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如何保证实施。
三、为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你地区或系统采取了哪些保证措施,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等。
四、你地区或系统如何落实《通知》,所属企业是否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基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何落实。
五、你地区或系统在贯彻落实文件工作中的问题、建议等。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1998年1月27日 京政办发[1998]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强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以主管副市长为总负责人,由市政府法制办、市计委、市经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商委、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农林办、市体委、市教委、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文物局、市技术监督局、市交管局、市消防局等单位参加的市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中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部署市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全市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治理和消除本市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市劳动局承担。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