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开展对邮电部、
中保集团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知
(大国税转[1998]第46号 1998年3月25日)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对邮电部、中保集团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税函[1997]70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检查范围
邮电部属大连市地区的邮电部门及其所属汇总纳税的工业、供销和其他企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属的大连市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名单附后)。
二、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由稽查分局负责具体实施。对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
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198号)的行为而少缴税款及所处罚款由稽查分局组织入库。
三、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