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委员会、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制定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教计[1998]60号 1998年4月24日)
各高等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委、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收费管理工作,按照我省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生均培养成本,学校办学条件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承受能力。经研究,我省各类成人高校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规定如
一、全脱产学生学费(含实验、实习费)
1、各类高等学校(不含教育学院师范类、广播电视学)
文、法、财、经类 1,600-2,000元/生/学年
理、工、医、外语类 2,000-2,300元/生/学年
艺术、体育类 3,500-4,100元/生/学年
2、预科生
文科 1,400-1,500元/生/学年
理科 1,500-1,7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由学校提供住宿的,每生每学年收取住宿费300-500元,实行公寓化管理的,参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另行申报。
二、业余、半脱产学生学费(适用于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文、法、财、经类 1,1OO-1,500元/生/学年
理、工、医、外语类 1,2O0-1,700元/生/学年
艺术、体育类 2,000-2,500元/生/学年
三、函授、夜大学生
(一)函授生学费
文、法、财、经类 700-1,000元/生/学年
理、工、医、外语类 800一1,100元/生/学年
艺术、体育类 1,400-1,900元/生/学年
(二)夜大生学费
文、法、财、经类 800一1,100元/生/学年
理、工、医/一语类 1,0O0-1,300元/生/学年
艺术、体育类 1,400-l,900元/生/学年
四、教育学院师范类学生杂费:
文史类 800──1,000元/生/学年
理、工、外语类 1,000-l,200元/生/学年
艺术类 1,3OO-1,5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