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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处置大型活动突发意外事件预案》的通知

  (四)保卫组:由市公安局负责同志负责组织治安、交通、消防、武警、港务公安等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做好下列工作:
  1、组织特警机动队、武警机动队会同现场执勤人员抢救事件中受伤的人员,疏散现场人员,控制现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并要保护好现场原始环境,同时要注意发现现场带头闹事、趁火打劫的不法分子,要组织录像人员进行现场录像和取证工作。
  2、组织各分局、交警,将出事现场封闭,疏散围观人员,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维护好现场周围的治安、交通秩序,避免引起混乱。
  3、如果意外事件发生在体育场(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内,要迅速将所有的门打开,一方面利用场(馆)内的广播宣传,要求现场人员有秩序地安全撤离、不要拥挤、惊慌乱跑,一方面在通道口形成人墙护送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地段。
  4、如果有人员留在倒塌的建筑物和设施上,公安消防局要利用消防车上的高架云梯救护遇难的群众离开现场。
  5、力量不足时,要迅速报告市总指挥部,请求驻青部队支援参加抢险工作,并请求海军北航出动直升飞机参加现场救人和运送伤员工作。
  (五)善后处理组:由当地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由活动主办单位、民政局、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六)涉外、涉台组:由市外办、市台办负责同志负责,做好涉外、涉台联络工作。
  (七)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局、检察院及有关部门专家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事故原因。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当举办大型活动发生伤亡、火灾、房屋等建筑物和设施倒塌事件后,现场执勤人员在采取临时抢救措施、疏散人员、封闭出事现场的同时,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市公安局组织抢救力量到达现场后也要向市总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
  (二)快速反应。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按照指挥部指示迅速组织处置力量。
  (三)迅速沟通通讯联络,由邮电及信息组迅速沟通与各小组联络,保证信息畅通。
  (四)抢救伤员、减少损失。按照职责分工,努力抢救伤员,并采取有力措施,疏导群众,封闭现场,防止损失扩大。
  (五)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下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从思想上、行动上、措施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做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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