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接待费管理。接待费必须实行归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在6月底之前全部落实招待费在财务上单独列项的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要选择一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仍在用公款吃喝玩乐的典型予以公开曝光。
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搞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对借机构变动、人事调整之机,用公款宴请、接风送行,用公款赠送礼品和纪念品,突击花钱、滥发钱物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严格控制各类庆典和纪念活动。
(一)严格审批制度。重申:党政机关除经批准举办有特殊重大意义的庆典活动外,一律不准举办一般性的庆典活动。凡举办全省性的庆典活动,须经省委书记办公会议或省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各地(市)、各部门举办庆典活动,须经省委办公厅或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对没有特殊重大意义的庆典活动不予审批。
(二)严格控制规模、节约开支。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只参加有特殊重大意义的庆典活动,不参加一般性的庆典(如:纯礼仪性的非重点项月的开工、竣工仪式,开业典礼,展览、展销、签字、首发首映式、开幕式、剪彩,庆祝会、庆功会、纪念活动,下级政府举办的经贸洽谈会;招商会的开幕或闭幕式等活动)。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参加庆典活动由负责安排领导干部活动的部门统一安排,不得自行应邀参加庆典活动。各部门、各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直接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庆典活动。对经批准举办的庆典活动,一律不得发放礼品和贵重纪念品,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企业事业单位摊派各种费用。对违反规定的,不仅追究主办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审批部门领导的责任。经批准举办的庆典活动报道,同级新闻宣传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一般性的庆典活动,新闻媒体不作报道。
五、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
今年上半年各地、各部门要对中央颁发中发[1997]13号文件以来,对新建、扩建、购买、装修办公楼的情况组织一次检查,检查情况要逐级报告。在此基础上,省“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工作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组织检查组,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新建和装修办公楼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凡违反规定的,单位领导和审批部门要向上级写出书面检查。上级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六、严格控制各种检查,禁止形式主义的评比和达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