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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市计划委员会等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

  2、加强社会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稳定和业务技术水平的提高,是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市科干局、人事局、卫生局正着手调研、制定《北京市全科医生职称系列评聘办法》及《北京市全科医生行医资格认定管理制度》。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每个城近效区都要在辖区内将一所区属二级综合医院作为本区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基地,各区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的医教资源,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训提供条件。市卫生局统一组织编印本市全科医生培训教材和全科医生实用手册,制定《北京市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培训大纲》,建立全科医生培训师资队伍。各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培训计划,按照“边干、边学、边规范”的原则,利用3-5年的时间对从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和继续教育,逐步达到全科医学服务的要求。
  为稳定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各区应积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补偿机制,使从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地区卫生技术人员平均水平。要鼓励二、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中热爱社区卫生工作、有一定业务水平的医务人员向社区卫生服务分流,充实和扩大区卫生队伍。
  3、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中“要把社区医疗服务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的精神,市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局联合下发《关于社区卫生服务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报销办法的暂行规定》,先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双向转诊、重病恢复期病人和急诊病人等的报销问题。等国家出台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后,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的方案。市物价局和卫生局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新开展的社区生服务项目,按医疗收费申报程序报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审批。
  三、因地制宜稳步发展,建立健全服务网络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区的卫生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各地在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应按照《北京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中有关原则执行。同时要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社区卫生服务网点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网点的设置必须纳入区域卫生服务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属地行政管理的原则,各区应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设置服务网点必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卫生局备案。社区卫生服务网点主要由一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设置。各医疗机构对派出设置的服务网点要实行一体化管理。厂矿企业高校的卫生机构应做好本系统内部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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